中保登公司首批业务规则发布
保险资管市场制度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日前,经中国银保监会同意,上海保险交易所保险资管专业平台——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登公司”)正式对外发布首批业务制度,标志着保险资产登记交易制度体系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中保登公司发布的首批业务制度包括1部办法、4部指引,分别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登记办法(试行)》、《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登记业务指引(试行)》、《账户管理业务指引(试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业务指引(试行)》和《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发行业务指引(试行)》。整套制度涵盖保险资管产品登记、发行、账户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强调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相关主体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明确了行业基础设施服务监管、服务市场的定位和要求,强化了市场机构的前端自律约束,使市场主体在中保登系统开展业务时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首先,通过规范产品集中登记流程,发挥集中性登记交易场所的市场汇聚作用,全面摸清风险底数。业务制度明确了保险资管产品登记的内容,要求对保险资管产品的产品信息、份额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进行集中登记。海量的登记交易信息有助于创建丰富的监管指标体系和风险预警体系,实现监管维度的全面覆盖和深度穿透。
其次,通过参与人业务资格分类,进一步前置风险监控关口,提高风险防控的时效性和穿透性。在中保登公司开展业务的参与人需申请开立用户账号,并申请产品管理人、产品投资人、托管人或独立监督人业务资格及权限;产品投资人应同时申请开立实名制的持有人账户,由中保登公司为持有人账户统一配发唯一账户号码。统一产品代码和持有人账户等基础性要素,使全行业业务行为更加规范透明,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因子能够通过平台早暴露、早识别、早预防。
再次,强调自律管理和信息披露,有效发挥保险资产登记交易平台作为市场组织者的自律监管职能。为了维护交易秩序,保护产品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业务规则明确了保险资管产品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业务的流程及规范,并详细规定了信息披露种类、范围以及披露内容、披露文件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及中保登公司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保登公司对信息披露进行自律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中保登将依据相关规则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及时上报给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国际上,金融资产的集中登记和交易流通是防范和缓释市场风险的重要解决方案。为应对另类投资增长带来的不透明、不标准、管理运作碎片化等问题,在技术层面上非常有必要引入集中登记和交易流通机制,强化信息披露,提高市场透明度,提升风险监测能力和现代化监管水平。
2018年3月,原保监会批准中保登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由中保登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主要为保险资产管理行业提供相应产品的发行、登记、托管、交易、结算、信息披露以及相关信用增进和抵(质)押融资等服务,致力于推动保险资管市场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
据了解,下一步,上海保交所将按照银保监会的部署安排,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确保中保登系统的平稳运行和优化升级,第一阶段实现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产品的发行、登记、信息披露功能顺利运行。同时,上海保交所将通过加快推进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统一登记、公允估值、持续交易等,大力推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标准化进程;通过全面加强互联互通,并充分运用清结算、账户、登记托管、反欺诈、金融科技等配套功能与技术,为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创新发展和效率提升提供现代化的基础功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