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3月29日,原银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同业和理财业务是严查重点之一;同日,原银监会还发布了《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银行通过同业理财将信贷资产假出表、规避监管指标和宏观政策套利、资金空转、多层嵌套等行为。
2、2017年3月30日,原银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销售专区“双录”实施情况专项评估检查的通知》,规范银行自有理财及代销业务行为,有效治理误导销售、私售“飞单”问题,对银行销售专区“双录”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评估检查。
3、2017年4月6日,原银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滚动发售、混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的资金池模式理财业务;是否存在理财产品投资本行或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本行理财产品之间相互交易、相互调节收益的行为;是否存在代客理财资金用于本行自营业务的行为;是否存在本行自有资金购买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行为;是否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情况。
4、 2017年4月7日,原银监会发布《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十大乱象整治要点,包括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划分没有遵循严格统一标准,存在故意模糊界限、随意腾挪以逃避监管的行为;自营业务和代客业务统一核算,未设置风险隔离;将资管产品“套娃式”叠加,无法识别底层资产,无法判断最终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等。
5、2018年1月13日,原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关注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包括违规开展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表外业务、合作业务等4个要点。
6、2018年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央行、财政部、原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提出“符合条件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依法依规向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资”。
7、2018年4月27日,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正式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在过渡期安排、产品净值化管理、非标准化债权投资、消除多层嵌套、统一杠杆水平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如增加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等表述;删除关于银行公募产品的规定;提出部分情形下可继续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等内容。
(资料整理: 陆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