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今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三是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是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