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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尽快出台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5月3日在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财政部正在会同相关部委紧锣密鼓地抓紧制定相关改革方案,下一步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尽快出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相关措施。

  让更多小微企业

  享受减税“红包”

  程丽华表示,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出台7项税收政策,据测算这七项优惠措施全年能够使市场主体减税600亿元。此外,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深化增值税改革、进一步降费的政策措施,也将惠及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

  程丽华介绍,此次减税,与以往相比有几个较为明显的特点:一是导向更加明确。一方面通过直接降低小微企业成本,鼓励创业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鼓励企业更新设备、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创新潜力。既鼓励企业自主研发,也支持开展境外研发、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成果。二是受益面更广。既有直接扩大减半征收所得税范围的政策,也有鼓励企业研发和投资的税前扣除优惠,还有延长科技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政策,方式多样、内容丰富,可以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三是政策更具稳定性和连续性。比如,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政策,在京津冀等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积累成熟经验,具备推广到全国实施的条件,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下一步,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发操作文件,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加强政策解读,跟踪实施效果,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减税“红包”。

  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将明显下降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国银行(3.820, 0.01, 0.26%)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兆星会上表示,第一,要努力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资金成本。要求商业银行要实行内部的价格成本核算,把信贷资金更多地向小微企业倾斜,向这个领域发放的贷款要在内部的价格成本核算上也实行相应的倾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场上发行专项金融债,扩大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资金来源。也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更多地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以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第二,要尽可能限制和取消其他各种收费,除了贷款利率水平要根据风险定价,以覆盖资金成本外,要最大程度减少和取消所有贷款利率以外的各种收费,包括一些通道的费用,管理咨询的费用,都要尽可能降低或者取消。第三,在贷款分类、在资本计量方面,我们尽可能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这也对降低商业银行资金成本、提高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外,银保监会正在研究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进行单独的监测考核,初步考虑要以市场利率为基础,考核的资金成本以名义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后的实际利率为准。

  另据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介绍,从社会抽样调查的结果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基本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5.1%到5.5%左右。第二类是地方性法人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大概在6.5%到7%。第三类是小贷公司等机构,贷款利率比较高,大概在24%左右。第四类是纯民间借贷利率,在36%左右。在推动银行业降低小微企业的贷款综合成本或者贷款实际利率,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降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资金来源成本。通过加大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使资金来源成本降低。二是通过新技术、新手段降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成本,管理成本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一般的对客户贷前贷后的管理,另一方面是小微企业贷款损失的风险溢价。三是主要推动小微企业贷款续贷政策落地,第一次贷款不难,第二次贷款还要不难。社会上反映小微企业贷款到期续贷的利率比较高,通过“过桥”抬高了周转成本,这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贷款创新力度,使续贷的成本也降下来。四是要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之外的附加成本。这样经过方方面面的努力,力争年底之前,使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现有基础上再有明显下降,带动整个社会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进一步下降。

责任编辑:l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