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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上市制度变革落地 业内称将分享新经济红利

  香港交易所上月24日宣布,为拓宽香港上市制度而新订的《上市规则》条文将于4月30日生效,有意按新制度申请上市的新型及创新产业公司可于同日提交正式申请,预计首批公司将在6月或7月根据新制度上市。

  据悉,本次港交所上市新规重点主要在于允许未能通过主板财务资格测试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为寻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中资及国际公司设立新的第二上市渠道。

  日前,华泰金控总裁王磊表示,港交所的此轮改革是以分享中国经济转型中的第二次红利为目标,有助于充分发挥“内地所需、香港所长”,分享实体经济全面拥抱新经济而带来的红利。

  与市场良性互动 给予投资者信心

  据了解,去年6月16日,港交所就同股不同权等问题发出咨询文件。半年过后,港交所就拓宽香港上市制度拟定发展方向,设置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的预期最低市值标准,并选取生物科技公司作为拓宽市场准入予初创阶段公司的第一步。

  “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港交所终于推出新的上市制度,迎来了香港资本市场激动人心的新时代。”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

  王磊认为,港交所此轮改革力度堪称最大,可与其媲美要属1999年香港创业板的设立。同时,改革进程中采取的政策非常透明,并且充分听取市场意见,这种与市场的良性互动过程给予了投资者非常大的信心。

  新经济,新金融,新机遇称为“三新”。王磊表示,全面拥抱新经济体现了港交所对当下发展趋势的准确把握。然而,此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需先将新经济中独角兽、TMT等企业作为重点,对其放宽交易规则,允许同股不同权和第二上市等,同时也对生物科技板块加以侧重。

  未来市场会形成怎样一个格局?王磊认为,深港通、沪港通和债券通等互联互通渠道,已经令香港与内地两地资本市场联系不断深化、密不可分。在两个市场不断交流和互动的过程中,通过此次改革,必然形成一个多市场、跨货币的大中华资本市场体系。这也是全面落实“十九大”双向深化改革开放的举措。

  监管层须有效把控风险 投资者要走出赚快钱误区

  随着上市新规落地,市场也在关注新制度下的投资者保护。

  王磊认为,从监管层的角度来看,对于生物科技公司上市设置了最低门槛,规定了上市规模和预期市值,此例便可过滤掉资质不符合的企业,避免鱼龙混泽。而针对初创公司而言,则从研发技术上施加了一定限制,如临床检验的鉴定、药监局的许可等。这些措施为风险架起了第一道“防火墙”。

  同时,针对同股不同权改革是否会削弱对小股东权益保护,李小加指出,有人认为引入不同投票权架构一定会牺牲投资者保护是一个误解。目前上市制度为小股东提供的保护措施根本没有任何改变,改变的是如何看待控股股东能够获得其控制地位的方式,“换句话说,我们并没有改变小股东如何受到保护。我们只是打开大门,允许控股股东通过不同方式来获得控制权。”

  王磊则认为,对于同股不同权架构,此次港交所作为首次尝试,设置了自然日落条款:董事任期届满时,不再享有超级投票权。在允许以超级投票权行使更多权力、发挥行业识别判断等优势的同时,避免以超级投票权做任意操控。

  “事实上,一旦就任董事,将不可避免地接受更严厉的监管,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超级投票权的滥用以及侵犯投资者权益的现象发生。因此,对于上市公司的质量以及风险应对方面,监管层既有制度上的考量与安排,也对风险的控制有着充分的把握。”他表示。

  2017年,在港上市的新经济公司占整体发行总额的30%以上。炽热的市场环境误令很多投资人认为通过“打新”可以达至短线投资获利。

  对此,王磊表示,投资人要充分识别和考量发行价格中对应的市盈率估值水平的高低,回避一些过度炒作导致发行估值过高的股票。一家优秀的企业不会靠“打新”令投资者短期获利,而是通过长期投资回报体现其价值。

责任编辑:l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