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新增减税超三千八百亿元
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财政部部长刘昆在报告中表示,2017年,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态势持续发展,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报告显示,2017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123.36亿元,为预算的103.2%,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633.37亿元,收入总量为82756.73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908.93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7.8亿元,支出总量为98256.73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5500亿元,与预算持平。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情况下,中央财政收入增长超出预期,是我国经济持续稳中向好、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的综合反映。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6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7.87亿元,主要是中央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支出大幅减少,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17亿元,减少11.87亿元。
刘昆表示,2017年,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税政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促进结构优化升级与新动能加快成长,同时多措并举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全年新增减税超过3800亿元,涉及减收政府性收费超过1900亿元,减轻社会负担超过4400亿元。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支持脱贫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的投入持续增加。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861亿元,同比增长30.3%,全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289万,超额完成年度减贫任务。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比2016年增长4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达627亿元。
在依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方面,国务院有关部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及时完善监管政策,严格禁止地方政府借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严查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在严堵“后门”的同时,也开好“前门”,支持地方依法举债。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合计165099.8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余额限额188174.3亿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