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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互联网金融在规范中发展

——访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郑之杰

全国政协委员郑之杰

  在两会期间,围绕“新期待”和“金融梦”,本刊记者对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郑之杰进行了采访。

  “政府工作报告对金融工作提出了很多要求,在未来经济发展过程中,既要发挥金融助力作用,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一带一路’、棚户区改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以及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同时也要注意防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与稳定。”郑之杰表示,归根结底,就是两个方面都要顾及到,这样才是金融完整的一个状态。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郑之杰较为关注“防风险”问题,他的提案主要是建议建立互联网金融长效监管机制。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以破茧而出的发展态势,成为新兴金融领域的关注焦点。当前,无论从互联网金融平台数量,还是从活跃用户人数、累计交易额看,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规模已稳居世界第一。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8年要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

  郑之杰认为,通过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互联网金融促进了普惠金融发展,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特别是为服务中小微企业及个人移动支付提供了极大方便。但同时,这也增加了金融市场风险的涉众性与复杂性。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态势已初步形成,但监管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一方面,行业基础设施不适应监管要求,大部分从业机构尚未接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关经营状况游离于国家金融统计体系之外,不同从业机构的各类标准、定价等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低。另一方面,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健全,互联网金融立法不够与时俱进,现有金融管理类法律法规等与互联网金融存在使用不匹配的情况,对消费者的保护尚不完善。同时,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容易产生监管套利。”

  郑之杰在提案中建议,建立长效监管的发展机制,使互联网金融形成在“规范中发展,发展中规范”的良性循环,既促进其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又要防范引发系统性风险。一是以多元化方式促进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在网联、百行征信基础上,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系统;参照金融行业的规范标准,运用互联网思维,滚动完善互联网金融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统计监测;在互联网核心系统和核心技术领域形成国内的网络闭环,防范境外风险。二是建立互联网金融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长期规范有序发展。以分步走战略推进互联网金融专项立法,从法律层面保障互联网金融的经营和监管;建立中央和地方监管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地方作用;以行业自律来弥补监管资源不足的现状,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整体从业水平。

责任编辑:liangyanz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