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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荣:四方面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在6月21日召开的“2018小微金融行业峰会”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近几年,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同时应该认识到,无论是供给端还是需求端,一些老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同时,一些新情况新挑战也在不断出现,全局性、系统性地解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通过加强风控、注重科技驱动等方式来提高。

  李东荣表示,第一,在传统服务模式和技术条件下,小微企业缺信用、缺信息、缺抵押的根本症结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总体上依然面临成本高、风险大、效率低、供需不匹配等问题,从而影响了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商业可持续性。

  第二,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部分地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一些小微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债务违约风险增大,这就对金融机构如何增强风险的甄别和管控能力、把握防风险与助小微的动态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多元化,逐步从存贷汇等基本需求发展到资金融通、保险保障、投资理财等综合需求,从小额分散的单户需求发展到基于产业链和商圈的批量需求,从不同发展期的分段式融资需求发展到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全流程服务需求,这些变化都给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同业合作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第四,面对金融与科技融合的发展趋势,一些金融机构,特别是小微金融机构还存在理念滞后、机制僵化、人才匮乏、数据基础偏弱等问题,在应用金融科技解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痛点”、难点方面,意识不强、定力不够、能力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李东荣强调,金融业应当坚持需求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把握好发展的出发点、创新的着力点和业务的切入点,共同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再上新台阶。

  李东荣具体谈到,一是要坚守普惠初心,深刻认识到小企业也能做成大事业,小生意也能干成大市场。“我们在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的同时,要有效完善内部激励考核体系和内部定价转换机制,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留出足够的空间,金融管理、财税、产业等部门应该形成共识,加强统筹协作。”李东荣表示,需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规则、政策激励和资源支持体系,综合破解小微金融机构因各种经济和非经济因素而产生“使命漂移”这一世界性难题。

  二是加强风险防控。金融机构应该事前筑牢风险“防火墙”,事中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事后理性应对,妥善处置,防止风险积累和扩散,注意避免风险处置过程中产生次生风险。同时,贯彻好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和授信尽职免责等制度,保护好授信部门和从业人员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另外,金融管理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应该通过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等方式,建立起合理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

  三是注重科技驱动,金融机构应依托各种创新管理平台,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小微企业客户为中心,紧密结合小微金融场景,通过加强同业及跨界的合作,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将“高大上”的数字技术应用于“接地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比如,应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精准营销、信用评估、风险定价等业务功能,开展精细化、精准化的小微金融创新;应用云计算技术,实现业务系统弹性扩展和金融服务集约式发展,更好适应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运用移动互联技术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场景紧密结合,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时化和移动化。

  四是完善基础设施。李东荣强调,要继续深化和推广“银税互动”和“银商合作”模式,建立完善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服务对接平台,有效整合公共部门信息、金融产品服务信息、中介机构服务信息、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需求信息,做好小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他建议,金融管理、财税、司法、产业等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打击逃废债行为,引导小微企业诚信合法经营。同时,要发挥好标准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快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小微金融在服务要素、产品定价、信息安全、合同文本等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责任编辑:袁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