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资产管理CURRENT AFFAIRS
资产管理 / 正文
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偿债主体已偿还本期全部本息

  6月20日,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偿债主体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于2018年6月20日将本期全部本息划拨至本计划托管账户。该公司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受益人分配受益凭证收益,并将继续尽职尽责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受益人合法权益。

  据悉,6月12日,营口港务集团关于《关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本金及利息支付的确认通知》的复函被曝光。营口港务集团称,由于资金短缺,对“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到期的本金及利息共计5.3亿元已无力偿还,申请调整到期还款计划。

  据悉,“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由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于2012年11月获准备案,规模为20亿元,期限7年,偿债主体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投向为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部分基础设施项目。

责任编辑:杨喜亭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