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层频频发声强调,我国要加大开放力度,包括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等。在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背景下,如何防范金融风险也成为市场热议的话题。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在2018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目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进一步扩大开放要把握两条主线,一是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而这两点都需要在全球开放的背景下看待。
徐忠进一步强调,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核心的问题是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改善营商环境、深化要素市场改革,对经济发展和防范风险都非常重要。
“支持外资更广泛地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成为促进市场竞争、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推动力量。”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创新部主任李文红看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主要有四方面的重点任务。
首先,要继续推动外资投资的便利化。包括放宽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不设置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等。其次,放宽外资设立的条件。包括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有子行和分行等。此外,要进一步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最后,要进一步优化监管规则,调整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和监管考核方式,引导其发挥经营优势,提升竞争力。
那么,银行业应如何在风险、资本和收益之间创造良性循环?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控制官刘可表示,银行需要有足够的盈利来维持自身稳健、持续发展以及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如果因为过于严苛的资本要求导致银行盈利能力下降,从而难以长期维持健康良性的资本增长来应对风险,银行有可能面对风险、资本和收益之间的恶性循环。
同时,多位专家在论坛上提醒称,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关于金融风险的防范问题也应高度关注。国际经验证明,只有在监管到位的情况下,金融开放才能够起到促改革、促发展的正面作用。
当谈到如何把握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平衡问题时,李文红说,随着我国银行业不断发展,金融创新更加活跃,金融产品更加丰富。但与此同时,金融业务的复杂性和关联性也在不断上升,需要监管机构把握好金融创新、金融效率和金融稳定的平衡,持续完善监管规则,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信息科技的蓬勃发展,给风险管理带来了挑战,也提供了机遇。”在刘可看来,银行拥有大量的数据,如何发挥自身优势,深度挖掘数据的价值;如何利用新的金融科技,提高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预测性,实现更智能、更快捷、更具效益的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任务。
刘可进一步强调,数据作为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金融科技创新的基石,已经成为银行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如何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可用性和完整性,也成为银行日益关注的问题。
李文红分析称,平衡金融创新与监管,首先要加强对金融创新的分析、评估和监管。其次,要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按照穿透原则,深入分析业务实质和风险特征,确保对同类金融业务实施统一的监管标准。此外,要强化宏观审慎视角,关注金融创新的系统性影响。
荷兰ING银行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罗布·卡内尔补充称,中国经济以及全球经济正在发生着重大且快速的变革,目前的经济、金融模式在将来肯定会被颠覆。面对各地市场的复杂性,如果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搞“一刀切”,风险也会变得更加突出。因此,应针对各地具体情况推出宏观审慎的措施,从而更好抵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