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金融领域的根本要求,为我们认识和防范金融风险指明了方向,是我们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美国《连线》杂志的创始主编凯文·凯利写过一本书《失控》,提到一个原理叫“共同进化理论”。银行的发展和风险与“共同进化理论”是相同的——银行的发展不断面对风险,对风险的缓释和处置又不断推进银行发展。中国银行业100多年的历史就是在不断淘汰风险、化解风险中前进的,没有一家银行是一帆风顺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讲的就是金融辩证关系。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发展关键看管理者、经营者对风险的认识和把控能力。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大而不能倒”是个神话,不可信。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那些风险控制能力与机构经营现状不相适应的金融机构就会集聚巨大风险,就会面临市场退出的命运。金融机构管理层要有如履薄冰的意识,要时刻想风险、防风险,研究风险、重视风险、驾驭风险。
银行发展史是与风险博弈的历史
现代商业银行发展史是一部与风险不断博弈、相伴相生的历史。银行发展和创新与金融风险的矛盾是激烈的、长期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从现代经济结构和货币体系来看,银行业对于经济发展不仅成为主导性力量,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经济发展对银行业产生了一定的依赖性。实际上这是不可持续的。中国经济对银行业的依赖程度是世界上最为突出的。因此,银行业要时刻注意在风险和收益之间保持平衡,特别是经济出现重大波动和调整的时候,首先要做好风险防控准备。
从国际经验来看,1987年,美林证券在一种创新型抵押证券交易中损失4亿多美元;1991年,新英格兰银行出现流动性困难,不得不求助政府提供20亿美元财政支持;1992年,英国巴克莱银行为了弥补坏账和问题债务,花了25亿英镑;1993年,法国里昂信贷银行因为同样的问题,出现了巨额亏损;巴林银行是历史最悠久的商业银行,1995年,在日经225股票指数投资交易中,该银行净损失了8亿多英镑。国际商业信贷银行的倒闭也是因为利率互换交易、合同存在漏洞、刻意隐瞒一些黑幕。这个案例被国际巴塞尔组织列为国际上的重大金融风险案例,教训极其深刻。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十年、二十年都很难消除。
除了风险之外,监管的博弈与适应更为重要。上述风险都引起监管的加强和改革。1996年,英国就开始考虑改革和加强银行监管,从分业监管向综合监管为主转变,将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的专门监管机构进行整合,成立金融服务局,以便解决分业监管信息不对称、产品相互沟通不畅、监管标准不一、数据不能共享等问题。2007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英国北岩银行又出了问题,濒临倒闭,使得英国监管当局意识到只靠微观监管远远不够,缺乏宏观审慎监管。2012年,英国对监管体制进行第二次改革,重新设立金融政策委员会、审慎监管局和金融行为监管局。其中,审慎监管局负责微观审慎、市场准入、市场监管。金融行为监管局主要是保护投资人和存款者利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金融政策委员会在宏观上对金融体系进行判断。这三个部门相辅相成,解决了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欠缺的问题。
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改革开放四十年,尤其是进入新世纪、新时代以来,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和考验尤为复杂和严峻。
1993年,针对当时金融领域的“三乱”(乱集资,乱批设机构,乱办金融业务),中央下发了“6号文件”,制定16条措施,约法三章,进行治理整顿,金融秩序迅速得到恢复。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深入总结和分析了治理金融“三乱”的经验,把防范金融风险作为经济改革的重要环节,确立了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一个是建立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另外一个重大改革就是明确人民银行加强金融监管的责任,由过去“劝导式”的管理改为履行“货币金融警察”的职责,对金融机构实行违章记录,违章收证。
从1997年开始,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升到国家和中央层面。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用3年时间,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提出了15条重大措施,主要内容是设立大区行;加强金融系统党的统一领导;成立保险监管机构;重组改制地方各类金融机构;参照国际监管经验,落实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就是巴塞尔协议II;强化治理约束,要求两年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在商业银行经营规范性和现代企业治理方面,建立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实行新的贷款分类和考核办法;严格实行分业经营,逐步实行分业监管;制定金融违法处罚办法。这些措施将国际监管理念、风险控制方法引到中国金融体系中,为建立规范的金融体系和及时化解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主要解决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在此之前,按照中央要求,各部门所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所办非本业的金融机构完成了脱钩任务,其中,中央单位有42家金融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为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打下了基础。通过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监管部门的道德风险。人民银行监管职能分别划转到证监会、保监会和新成立的银监会。现在回过头来看,那时候更多着重于微观层面监督和管理,当金融混业经营成为现实时,监管体制就出现不适应,这是历史的局限性。
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应对次贷危机。一方面推动改革,如国开行开发性金融的改革;另一方面加强审慎经营,国务院成立金融危机应对领导小组,专门研究重大金融问题,积极稳妥地应对因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动荡。
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时,面临的经济金融形势要好一些,各家金融机构无论是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还是类银行、类金融企业,在战略转型、服务方式、服务产品、服务效率上不断改革创新,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务流程建设、IT建设、产品创新、智慧银行、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十分活跃。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主要解决金融机构如何支持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要求大型商业银行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普惠金融的服务力度,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缓解。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进入新常态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改革和防范风险作了深刻分析和阐述,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国务院随后成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协调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监管不协调问题,解决监管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人才市场稳定问题,建立起了货币政策加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架构。
从1997年以来的历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特别是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可以发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
第一,金融风险随着经济周期波动而有不同显现。对金融风险产生、发展、原因进行深刻分析和了解,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中央对金融风险的分析判断,特别是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安全和金融风险问题的处置和应对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增强了把握金融运行规律的自觉性。
第二,金融风险的暴露与集聚引起中央高度重视,金融风险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对金融风险不可小视。
第三,每次金融工作会议都对监管职责进行调整,所以当出现金融风险时,首先需要对监管进行审视和反思。
关于另一层面的金融风险
对于近两年的金融乱象和当前的金融风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讲了很多。从银行业风险控制方面,我们需要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角度加以研究和应对。第一,中国银行业的创新转型方兴未艾,但随之而来的全面风险转型已经迫在眉睫。第二,业务战略和模式创新层出不穷,但风险管理相对滞后。第三,渐进式的对风险和内控上的小修小补已经无济于事,银行需要从战略、治理、流程、人才和系统模型等方面展开全面风险转型。第四,成功的风险转型将会收获丰厚的回报,没有风险就没有报酬。
作为银行监管者和经营者,要深悟这个道理。风险是经营,高风险有高收益,低风险有低收益,风险是通过经营化解的,效益和业绩是通过化解风险产生的。中国银行业还没有经历过完整的金融危机考验,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专业的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缺乏处置重大金融危机的经历或经验。因此,要努力提高对国际监管规则的熟练运用能力和水平,建立有效的各项业务风险评级模型,加强合规文化和风险团队的规范化建设。
加强风险防范和安全建设
一要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经济是第一位的,经济好金融才能好,金融的稳和活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经济工作稳定健康发展。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是中国商业银行的神圣职责,任何时候都不能忘。
二要按照“三去一补一降”要求,首先做好金融去杠杆工作,解决金融“脱实向虚”问题,促进金融业加速回归本源。
三要规范同业、资管、理财等行为,要实行穿透式监管。资管、同业和理财是银行业创新发展的必然方向,关键是如何回归本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四要进一步强化地方监管职能,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管者和金融高管的管理和教育,对于道德水准不高、专业水平不强的从业人员,应该禁止市场准入。提高监管层次和监管权威,严厉打击金融机构违规违法行为。
五是没有最好的监管体制,只有合适的监管体制。监管理念是重在监督和管理,而不是审批,需要建立良性市场准入机制,避免简单粗放。克服同质化监管弊端,实行差异化监管,严格界定标准、准入程序和原则。
监管职责是保持金融业务稳定运行,监管目标是保护存款人、投资人、保险人利益。客户将资金交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有责任为客户取得回报和控制风险,监管者有责任帮助金融机构控制化解风险。一切都要围绕这个目标履职尽责,否则就是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