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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下“逐客令” 两公司终止上市

业界预测退市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

  将业绩连续多年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公司予以退市,是退市制度的主要情形之一。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对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多项财务退市指标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吉恩”)和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昆机”)股票终止上市。

  业内人士表示,*ST吉恩和*ST昆机的退市体现了交易所严格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主动承担退市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对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有一家退一家”的监管立场。

  退市过程经历三个阶段

  *ST吉恩和*ST昆机在退市前已连续多年亏损,退市过程均经历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三个阶段。

  以*ST吉恩为例,2016年5月,因在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亏损,*ST吉恩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随后的一年,公司多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后因公司连续3年亏损,股票被实施暂停上市。2018年4月,公司披露年报显示2017年度亏损和净资产为负,且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召开上市委员会审核会议,参会委员经审议后一致表决同意*ST吉恩股票终止上市。

  “*ST吉恩和*ST昆机两家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报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多项财务退市指标,被上交所终止股票上市,退市的标准客观、事实清晰、依据明确。”业内人士表示。

  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出现“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上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就*ST吉恩而言,其触及了净利润、净资产和审计意见等三项退市指标。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年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3亿元,期末净资产为-1.98亿元,同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公司在连续3年亏损后,第四个会计年度有3项指标触及了终止上市的标准。

  同时被退市的*ST昆机则是在连续3年亏损后,于第四个会计年度触及了净利润和净资产两项退市指标。

  明确多项退市后交易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理性投资,上交所第一时间回应了对*ST吉恩和*ST昆机退市后的相关安排。

  其中,退市整理期是为方便已被决定退市公司的投资者退出而作出的交易安排。*ST吉恩和*ST昆机退市后将于5月30日进入为期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

  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对退市整理期内两家公司的股票及交易作出特殊安排,主要包括:*ST吉恩股票简称将变更为“退市吉恩”,*ST昆机股票简称将变更为“退市昆机”,除特殊情况外,其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期间的全天停牌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累计停牌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上交所将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据悉,两家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届满30个交易日后,上交所将在5个交易日内对其股票予以摘牌,此后其股份应当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值得关注的是,在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前,*ST吉恩和*ST昆机原为沪股通标的,目前仍有部分沪股通投资者。其中,*ST吉恩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渠道持有股份总数为33.50万股,*ST昆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渠道持有股份总数为172.59万股。上交所方面提示,由于两公司目前已被调出沪股通标的,沪股通投资者可以选择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但不可以买入公司股票。

  那么两家公司退市后还能否重新上市?对此,上交所方面表示,公司终止上市后如果满足重新上市条件,可以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一方面,要满足申请重新上市的时间间隔条件,即在公司股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之日起届满12个月后提出申请。

  另一方面,要满足针对已退市公司的一般条件,主要包括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分布、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流量、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最近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最近3年公司主营业务等方面的要求。

  常态化退市制度逐步形成

  在*ST吉恩和*ST昆机两家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至其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期间,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上交所持续督促公司充分揭示退市风险,主要做了三方面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针对*ST吉恩境外投资、债务风险、破产重整等事项,针对*ST昆机财务问题、经营管理等事项多次发出问询函和工作函。二是持续督促公司充分揭示退市风险,这期间两家公司合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40余份。三是及时处理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对*ST昆机存在的虚增收入、利润和存货不实等事项,以及*ST吉恩未及时披露下属孙公司被其他公司增资事项,依法依规采取了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历经多年探索和改革,目前资本市场退市制度逐步健全,已经形成相对多元的退市指标体系和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逐步实现了退市的“常态化、法治化、市场化”。

  此前不久的3月9日,上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证监会有关意见,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记者了解到,目前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后续在吸收合理建议的基础上,将适时对外发布。上交所方面强调,将按照从严原则,明确预期,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

责任编辑:虫儿飞h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