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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型养老保险缘何“爽约”

  随着时间迈入2018年,人们在对酝酿10年之久的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仍未落地感到遗憾之余,也不禁想一探究竟。

  自2007年天津滨海新区被列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地区至今,我国为这一险种的正式面世已经准备了10年有余。2017年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明确,2017年底前启动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然而,直至2018年伊始,该试点仍未公布。尽管此前,保监会及保险公司已相继表态:“保险业已基本做好税延养老险试点的准备工作”,但“发令枪”却迟迟未响,原因何在?

  有业内人士在分析中指出,预计税延型养老保险方案还需要更多的时间,这主要可能面临着一个现实的矛盾:如果税延方案可以让消费者纳税额大幅减少,财政部可能需要慎加考虑;而如果税延方案无法让消费者感受到真正的“优惠”,其对市场的激发作用就将十分有限,要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并非易事。

  为养老增添新选项

  有关测算显示,到2050年前后,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将最多达到4.2亿,占总人口的34%。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对养老保障的需求不断提升。目前,我国居民家庭储蓄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约为38%,远高于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储蓄率偏高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预防性储蓄占较大比重。因此,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不仅具有坚实的经济基础,还可以引导大量的储蓄至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提升居民财富管理效率。

  2017年以来,关于税延型养老保险的话题从未间断。3月份,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技术问题,已基本形成政策建议。6月份,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保险业已经基本做好了税延养老险试点的准备工作。7月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被业内广泛视为税延型养老保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税收政策的推动为税延型养老保险发展进入快车道留下了想象空间,有望成为推动养老“三支柱”协同发展的重要力量。

  对于保险业而言,推广税延型养老保险拓宽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能够带动保费增长,并带来可观的长期资金增量,弥补商业养老险这一短板。近年来,保险业积极开展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的相关配套准备工作,在产品设计、制度制定、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目前,初步的产品示范条款、制度框架、信息平台建设等都已基本就绪,并确保试点政策出台后在较短时间内落地实施。2017年12月24日,“中国养老与健康保险50人论坛”的成立,标志着保险业更好地服务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了重要的理论研究平台。

  购买养老险意愿不强

  目前,我国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纳税人约2800万人,其中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自行申报纳税人约550万人,即我国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占个人纳税人总数不足20%。由此可见,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与养老保险金目标替代率70%的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尽管业界普遍认为税延型养老保险十分利好,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其认知程度和接受程度又是如何呢?

  根据《2017年中国大中城市职工养老储备指数报告》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如果国家推出税延型养老保险(假如每月最高延税限额800元),36个大中城市有购买意愿的职工人数比例将达到57.8%;暂时不能决定的人数比例为24.1%,而明确表达没有购买意愿的人数比例为18.1%。

  就职工没有购买意愿的原因来看,主要来自两个相反的方面:一是认为金额大,缴费压力大;二是优惠少而没有吸引力或者金额少而保障不足。这无疑显示出我国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职工保障需求的多层次性。因此,政府在设计并推出税延型或补贴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兼顾考虑不同职工在购买能力和保障力度之间的差异问题。

  有专家指出,政府应该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提供更多的选项。比如,税延型养老保险的延税额度可以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来选择。在兼顾公平方面,还可以设计成随着工资的增长而降低这一比例,但绝对额仍然保持增长,这样既可以消除低收入者的购买能力约束,也可以满足高收入职工对较高保障力度的要求,且可以避免财政补贴过度向高收入人群倾斜的公平性问题。

  进一步分析还可发现,职工对退休时商业养老保险分期领取所购买的产品相对比较保守,绝大多数人会选择无风险和风险适中的产品,但在预期寿命不断提高和退休年龄相对较低的现实条件下,这种选择也可能带来待遇水平的损失。因此,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了解金融和保险知识,消费者群体的消费选择将更为理性,从而带动金融机构展开更为规范和有序的竞争,最大限度地开发和挖掘这一市场,持续并不断做大蛋糕,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最终实现政府、机构和消费者之间的共赢局面。

  税优政策力度还需加大

  “如果只有税收优惠,而没有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步结构性改革,可能并不足以撬动市场需求。目前来看,推迟的原因可能是对税收优惠的方式与力度需要进一步协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促进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无论如何推行,都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方面问题:首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养老金体系中的作用,真正将商业养老保险作为我国养老金体系的“第三支柱”。要有效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缴费负担,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空间。其次,要尽快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地,提升商业养老保险需求。一方面,实行EET税收优惠模式,即缴费和投资环节不缴税、领取环节缴税,发挥税收递延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同时实施TEE税收优惠模式,即税后缴费、投资和领取环节均不缴税,以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惠及范围。最后,要提高商业养老保险的供给效率。寿险公司要加强产品创新,满足与适应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同时,以市场化为导向,拓宽保险资产运用渠道,提高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效率,增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竞争力。

  显然,政策引导和税优力度将会成为未来发展的关键。如果税收优惠力度不足,商业养老保险相对于传统的各类投资渠道优势将不会明显,人们也没有偏向商业养老保险的意愿,反而在理解和操作的便捷性、收益的直观性等方面不及传统投资方式。由此看来,“呼之不出”的税延型养老保险仍需继续“披荆斩棘”,落地能否带来期待中的效果,成功激发市场潜力,还有待细则方面的进一步磨砺。

  延伸阅读:谁是税延养老保险真正受益者

  税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通俗的讲就是,交保费的时候不交税,等到领养老金的时候再交。这和商业养老保险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享受政府的税延优惠。那么,税延型养老保险究竟有哪些好处,谁是真正的受益者呢?

  对个人的影响:税延型养老保险实施后,投保人可以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可略微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如果再扣除通胀因素,税收负担就更轻了。同时,它还能帮助投保人进行养老规划、理财规划,从而大大提高将来的养老质量。

  举例说明:一名30岁的工薪族,其扣除三险一金等税前列支项目后工资为10000元,如其每月购买700元税延型养老保险,根据其收入所对应的20%最高税率来计算,税延政策使他延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每月140元,一年即为1680元。30年后该人达到退休年龄,从个人账户支取商业养老金,根据30年后起征点及税率进行缴税,由于退休后的收入通常不会高于工作时的收入,因此退休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较低,再扣除通胀因素,税收负担将会变轻。

  对政府的影响:税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及发展,必将对弥补养老资金缺口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不仅将促进保险公司收益增加,上缴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大比例增长,同时还能弥补财政个税减少的部分。

  对保险业的影响:税延型养老保险获批,意味着政策导向对保险业发展的扶持,将很大程度上吸引投资者的眼球,增加投资者对保险相关行业的信心,从而促进广大民间投资向保险业投入。另外,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人也会不断增多,保险公司的业务量和营业额将获得大幅增长。

责任编辑:liangyanz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