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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VC为新技术找寻产业化扩张路径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断丰富完善,特别是创业板、新三板的推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PE)基金、风险投资(VC)基金行业快速发展。目前,PE/VC基金已经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中一支重要力量,对于促进长期资本形成、支持创新创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业内人士表示,那些以技术创新及其应用为投资目的的PE/VC基金,可以为新技术找到产业化扩张路径,在推动企业成长和产业升级方面提供资本动力。截至目前,全国登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约1.4万家,管理基金规模7.8万亿元。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私募基金累计投资于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再融资未流通项目8.56万个,形成资本金4.72万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6100亿元。

  努力成就一批有影响力的新蓝筹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同时也处在世界科技创新的浪潮中,发展“四新”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四新”指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强新兴产业统计”。这对“四新”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资本市场如何支持“四新”经济?1月末,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提出,以服务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导向,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与方法,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大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支持力度。

  今年两会期间,证监会、上交所和深交所等相关主管部门纷纷表示,将大力支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公司上市。

  上交所在回答“交易所如何对接高新技术特别是互联网企业”时表示,上交所已经形成一套服务“新蓝筹”企业的全周期服务方案,搭建了专业服务体系,积极支持一批新一代的BAT企业成长,努力成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蓝筹企业。

  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其后,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发布多项CDR相关文件,CDR加速推进。

  PE/VC:优质企业的“探矿者”

  而在PE/VC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赋能式投资正成为主流理念。PE/VC能够加速科技创新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推动新技术向新业态和新产业的方向发展,对于“四新”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创业投资基金是发现潜在优质企业的“探矿者”,是促进科技创新的先导力量。在现代创业型经济时代,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制药等领域的创新创业活动十分活跃,但由于初期技术投入成本很大,成长的不确定性较大,传统的间接融资支持方式难以适应。

  而PE/VC能够促进新技术的发展。初创期的高新企业一般非常缺乏启动资金,创业投资的投入能帮助他们获得充足的研发经费,促进更多新技术的涌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私募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项目数量约5.7万个,形成资本金约3.6万亿元,已初步显露出创业投资基金在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动能转换和产业升级方面的重要价值。

  此外,创业投资基金是创新、创业企业成长壮大的“加速器”,为企业提供长期融资支持和战略资源。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先进的管理经验具有示范效应,能够帮助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找到新技术与需求的结合点,促进新技术向市场转化,有利于创新出更多的新模式和新业态。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日前在“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表示,创业投资基金不仅专注于发现价值,而且更多关注企业内在价值的提升,在对企业投资后,往往会利用其积累的行业经验和市场资源,助力企业加速成长,并通过企业上市实现其退出,这也为资本市场源源不断地输送了新鲜血液,提升了市场活力。

  据统计,2017年,受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的上市企业占全部上市企业比重分别为主板61%、中小板46%、创业板70%、新三板60%。

  在企业资源整合方面,并购投资基金可以成为“助推手”,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李超表示,并购投资基金是另一类重要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是凭借其强有力的资本实力对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进行多种方式的重组重建,促进开展存量资本的优化调整,助力上市公司焕发生机。而且,并购投资基金还能以其强有力的产权约束机制,促进被并购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还有利于推动实体经济“三去一降一补”。

  多维度引导PE/VC规范发展

  PE/VC近年来在规范中不断发展,对“四新”经济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强。自2013年6月中央明确证监会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监管职责以来,证监会坚持适度监管、促规范发展的理念,强调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大力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努力提升行业服务创新创业和支撑产业升级的能力。

  对此,李超表示,一是明确首发企业中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锁定期安排及适用该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认定标准,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更多支持创新创业。二是出台《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特别规定》,建立创业投资基金所持股票解禁期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机制,便利创投基金退出和形成再投资良性循环。三是积极推动财税部门出台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人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优先发展。四是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发行创新创业债。五是建立私募基金行业监测监控体系,通过必要的事后处罚,形成威慑,提升私募基金行业依法合规水平,廓清行业发展环境。六是加快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动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夯实行业发展的法治基础。

  不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在我国发展时间还比较短,发展还不成熟,行业总体呈现出“基金数量多而不专、行业规模大而不强”的特点,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李超表示,首先是价值发现能力不足,普遍存在“赚快钱”心理,众多资金追逐少量已经相对成熟的项目,“跟风”现象比较突出,进而推高了估值水平,甚至出现了局部的投资泡沫。其次是对行业运作规律缺乏深刻认识,部分机构偏离股权投资基金本源,热衷开展“明股实债”业务,人为放大了运作风险。再次是一些机构合规风控意识较弱,部分地区违规行为和风险事件时有发生,非法集资问题在个别地区较为多发。

  对此,李超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创业投资基金差异化监管和差异化自律机制,推进完善创业投资基金政策法律体系,优化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创新创业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可以从五个方面来持续推进股权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发挥股权投资市场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经济新动能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持续完善股权投资的政策环境,为股权投资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三是有效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表率作用,最大效率的实现资产优化配置;四是继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丰富股权投资机构的退出渠道;五是不断推进股权投资机构自身健康发展,培育提升投资机构优秀品质。

责任编辑:韩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