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毅报道 为推动私募基金行业恪守信义义务,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以信用立业,探索建立私募基金行业市场化信用积累机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率先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领域启动了会员信用信息报告(以下简称“信用信息报告”)工作,并形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试行)》)。《工作规则(试行)》已于近日公布。
据了解,作为核心内容之一,《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了信用信息报告指标构成,可概括为“一性三度”四个考量维度以及代表“一性三度”的15项指标。四个考量维度分别是合规性、稳定度、专业度、透明度,而这15项指标是从指标的客观性、可验证性、代表性、数据可得性等方面考虑进而被确定,实现了对协会会员信用信息的全景勾勒。
具体而言,合规性分项指标有5个,考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合规运作的水平;稳定度分项指标有4个,考量私募基金管理人稳定经营、长期存续情况;专业度分项指标有3个,考量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情况;透明度分项指标有3个,考量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据介绍,信用信息报告工作是贯彻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协会创新私募基金行业治理模式和信用体系建设方式的有益探索。
需要注意的是,信用信息报告是对信用信息的客观记录,不做主观判断、不是分类评级;是“基本”的信用档案,不是“面面俱到”的尽职调查报告;是私募基金行业现有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对现有市场化评价机构分类评级、评优评奖的竞争和替代;是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定向“一对一”提供给相关合作机构,不是公开发布和使用。下一步,协会将进一步在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领域研究建立信用信息报告工作相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