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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协会:四方面措施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

  本报讯 记者杨毅报道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旨在维护私募基金行业秩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基金业协会决定采取以下四方面措施,以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一是发挥调解作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二是树立会员形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三是坚守行业底线,建立异常经营机构快速处理机制;四是发挥律师作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在发挥调解作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基金业协会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基金业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或者相关当事人依法和解,积极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民事责任,主动作出说明或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不良影响。凡是能够主动说明情况或者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不启动调查,不采取纪律处分或不进一步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建议监管部门依法减免行政处罚。

  在树立会员形象方面,基金业协会表示,将进一步严格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入协会的标准,完善入会程序,有序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入基金业协会。

  据了解,对于已经被司法机关、监管部门调查认定不再符合登记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直接根据调查认定结果对其予以公告注销。对于出现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主动消除不良影响的非会员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将要求其自行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交法律意见书,说明是否符合登记规定。对于未能提交法律意见书或者法律意见书认定其不再符合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将公告予以注销。

  此外,为充分发挥律师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服务作用,基金业协会制定和发布律师事务所入会指引,吸收精通基金法律服务、执业质量和执业信誉有保障的律师事务所加入协会。

责任编辑:虫儿飞h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