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 黄震
在回归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之中,商业银行应该牢记初衷不忘使命,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政策精神,落实金融监管要求。
首先,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合规管理,顺应监管要求更强更严的趋势,全力以赴及时调整业务结构,特别是资产管理、投资理财和金融同业等业务必须做结构性的调整。以动态合规的方式,在监管要求范围内,不触监管红线,有序将有关业务从表外向表内平稳转移。
其次,商业银行要加大投研力度,研究开发符合政策导向与监管要求的服务和产品。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发挥金融的绿色普惠与扶贫攻坚的作用。商业银行要将投研能力作为核心竞争力,而不再只是拼规模求速度,而要高质量发展。
第三,加强金融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和权利保护,在充分尊重和保障金融消费者各项权利的前提下,注意运用各种媒体和舆论的力量,合理引导金融消费者的预期,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特别是投资收益率下降过程中要防止羊群效应和踩踏效应,减少金融消费者非理性行为带来的损失。
第四,注意运用金融科技的最新发展成果,特别是用好近些年的互联网金融、大数据金融方面经过验证过的技术和模式,提高服务效率,不仅要加大产品科技、市场科技的研发投入,还要加大合规科技、风控科技方面投入。借助金融科技赋能金融机构,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控制好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