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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洪:商业保险应成为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主要“提供人”

  3月2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黄洪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8”经济峰会上表示,养老问题有很强的战略性、前瞻性和高度复杂性,如果构建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应从我国国情和国际上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经验出发,商业保险应成为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的主要“提供人”。其中,安全性应放在首位。

  黄洪表示,从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的现状看,加快第三支柱发展非常重要。目前,我国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的平均替代率在40%至50%,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参与职工仅有2300多万,难以覆盖大量中小企业职工以及一些灵活就业、弹性就业的新型就业人员。另外,结合目前国情来看,我国第二支柱的替代率在一段时期内难有较大改善。在此背景下,仅靠这两个支柱无法妥善保障群众生活。

  黄洪表示,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第三支柱的定位与发达国家有根本的不同,其地位不止是锦上添花,更是雪中送炭,成为群众安心养老、安全养老的重要来源。他强调,“在这个阶段,第三支柱要把安全性放在首位,而不是过多地强调投资价值和收益,否则养老金的风险会比较突出。”

  另外,从商业养老保险的优势来看,商业养老保险应该在第三支柱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黄洪认为,商业养老保险具有终身领取、保证收益、长期锁定、精算平衡等优势,相较于其他产品,能够有效的进行生命周期管理,帮助参保人有效抵御投资风险、长期风险,有利于稳定参保人对未来的预期以及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发挥好第三支柱养老金的作用,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黄洪表示,“现阶段我们应该优先发展税收递延型的商业养老保险,第二、第三支柱养老金的建设应该同时发力,等到第二支柱覆盖面和替代率达到一定水平后,再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选择和投资真正的需求,把第三支柱的税收优惠放宽到其他的金融产品。”

责任编辑:虫儿飞h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