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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行人全年营收超34万亿元 流动性管理加强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是发行人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集中反映,是投资者投资决策、债券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近日,上交所完成了公司债券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和监管工作。在应披露年报的2426家非上市或挂牌发行人中,共有 2332家发行人按规定于4月末前披露了年报,准时披露率超过96%,较去年同期继续稳步提升。

  从信息披露质量来看,今年发行人的披露内容更加聚焦于与偿债能力相关的事项,如整体债务篮子及期限结构、资产质量及受限情况、现金流的波动情况等,充分凸显了债券的规律和特点,在广度和深度上均较往年有大幅改善。

  发行主体盈利能力改善

  过去一年,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经济增长方式从投资逐步转向产业升级和技术驱动,发行人在财务杠杆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经营情况总体向好,盈利能力明显改善,信用水平整体提升,主体资质逐步增强。

  受益于大型优质发行人较多的发行人结构,上交所市场非上市或挂牌公司债券发行人2017年的整体盈利水平显著提高。数据显示,发行人2017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34.81万亿元,同比增长约17.48%;实现净利润1.74万亿元,同比增长15.1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19%,扣非净利同比增长29.30%,盈利改善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

  从行业分类看,由于去产能、去库存取得实质进展,2017年实体类发行人业绩抢眼,尤其是制造业发行人盈利质量稳步提升,全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15%,扣非净利同比增长26.52%。从企业性质看,国有和民营发行人的各盈利指标均较2016年有大幅改善,其中民营企业的盈利改善幅度更大,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57%,较国有企业发行人高出约9个百分点。

  伴随2017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始从“去产能推动行业好转”进入“高盈利驱动去杠杆”的阶段,公司债券发行人去杠杆工作总体初见成效,表现为债务增速明显放缓和资产负债率整体稳定。

  据统计,2017年有息债务增长率由2016年的20.50%下降至13.39%,其中市政建设类发行人有息债务增速由19.66%下降至14.46%。2017年年末,民营企业发行人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1.03%,较上年同期下降0.24%,国有企业发行人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8.89%,虽较上年同期小幅上升,但总体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财务杠杆整体可控。

  债务期限结构方面,发行人长期债务占有息债务比例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短期债务占比上升,对发行人流动性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发行人或面临一定流动性压力。据统计,2017年发行人短期债务占有息债务的比例约为34.70%,较上年同期上升1.39%。

  谨慎应对流动性压力

  在2017年发行人整体盈利向好的同时,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有所下降,房地产业、市政建设类及制造业等主要行业发行人的筹资活动净流入均出现不同程度缩减。

  统计显示,发行人过去一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下降了约14.56%,一些财务实力较弱的发行人通过贷款、发债或是对接理财产品等渠道再融资的难度加大。在此背景下,少数前期举债杠杆较高、流动性管理较弱的发行人可能承受较大压力,需要着力引导资金供求双方消除信息不对称、信任度不高等问题。

  对此,上交所方面表示,将密切关注相关发行人的经营和偿债能力变化情况,督促受托管理人尽职履责,强化风险监测和化解处置,维护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事实上,为应对市场融资压力,发行人对外投资表现出了更为谨慎的态度,以积极控制流动性风险。据悉,2017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总体较上年同期下降约23.06%,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行人对外投资现金净流出分别下降约25.40%、7.77%。

  不同行业发行人在经营现金流的表现上也出现分化。其中,制造业发行人由于自身“造血”功能得到增强,全年经营性现金流入同比增长了15.76%,整体经营现金流稳健持续为正;同时,资产负债率略有下降,平均EBITDA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同期增长0.31,流动比率增长0.05,企业的增长方式从依靠融资和投资拉动开始转向依靠经营性业务的内生增长,偿债能力整体提高。

  房地产行业发行人2017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34.86%,但受建造周期影响,经营现金流出亦现大幅增长,导致全年经营现金净流入同比下降57.60%,在营收增长的同时流动性压力增大。

  继续深化偿债能力监管

  今年上交所公司债券年报事后审核工作基于风险和问题导向,继续深化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相关信息的监管,并着力提高信息披露的完整性、针对性和准确性。

  具体而言,一是加强了对发行人所从事业务及行业的针对性问询,通过对业务和行业的关注,督促发行人就影响其偿债能力的关键事项进行详细披露,并印证其财务数据的合理性。二是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及流动性情况,要求发行人对后续融资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估,明确短期内的融资需求及流动性安排,并督促发行人及早做好偿债安排和准备。三是聚焦往来占款及其对发行人现金流的影响,重点关注应收、预付款项等往来占款较大、发生大幅增加或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情况,要求发行人详细披露相关款项的形成背景、性质、主要对手方情况等。

  同时,为真实反映发行人的资产情况,上交所在审核中对各类资产的账面价值强化了针对性问询,结合大额商誉形成背景、应收款项账龄及对手方情况、存货库龄及价格情况等,关注重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而除继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说明书承诺履行等常规事项外,今年,上交所还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相关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管。例如,对于业务高度依赖关联交易,或与关联公司存在资产、业务混同情况的发行人,要求其严格核查独立性情况并说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及定价依据;对于股权质押率较高的发行人,关注实际控制人的融资、对外担保情况及其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据记者了解,今年上交所共对42家公司债券发行人进行了监管问询,要求限期补充披露或整改,切实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目前相关发行人已基本按要求完成补充披露。

责任编辑:韩胜杰